释义 |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治安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治安调解未达成治安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生效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治安调解协议显失公平或治安调解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治安调解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维持的。 所以,如果在签订完治安调解协议对方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治安调解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才能进行治安调解,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 (二)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调解范围; (三)必须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才能进行治安调解; (四)必须当事人各方有自愿接受治安调解的意愿; (五)治安调解必须是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调解的。 二、治安调解的原则 (一)不是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经过治安调解 也就是说,治安调解不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 (二)治安调解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 对治安调解未达成治安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