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导游证该怎样补办 |
释义 | 成都导游证补办规定要求持证人一旦遗失导游证,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供简要情况说明,同时需持所属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员等级证书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办理时限为全年工作日,导游证工本费40元。所需准备材料包括《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及《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各一份、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两张、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成都导游证补办的规定 1. 一旦持证人遗失了导游证,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供简要情况说明,同时需持所属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2.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旅游报社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 3.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 二、所需准备材料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及《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各一份 2.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名字及所属旅行社)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一、二页)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6.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7.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报纸整版) 8.省旅游执法总队和市旅游执法大队出具的无扣证、扣分的证明 9.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旅行社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10.公安局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及费用 遗失补证办理时间为全年工作日,导游证工本费40元。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成都导游证的补办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导游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2. 补办导游证时,应当持所在旅行社出具的证明以及与办理上一任导游证的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3. 办理补办手续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旅行社出具的证明; (三)与办理上一任导游证的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4. 补办导游证时,应当缴纳补办费用。具体补办费用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制定。 5. 补办导游证的,自办理补办手续之日起30日内,由发证部门颁发导游证。 综上所述,成都导游证的补办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上几个方面。申请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补办费用,才能顺利办理补办手续,获得新的导游证。 结语 成都导游证补办规定:一旦持证人遗失了导游证,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供简要情况说明,同时需持所属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所需准备材料包括《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及《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各一份、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两张、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报纸整版)、省旅游执法总队和市旅游执法大队出具的无扣证、扣分的证明、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旅行社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公安局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为全年工作日,导游证工本费40元。 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五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八条\t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六条\t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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