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 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一、商标注册中没有下来能开加盟店吗 商标注册中没有下来不能开加盟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拥有注册商标企业可以通过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而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