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觉得房屋拆迁补偿金低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拆迁补偿款过低的,可以和进行拆迁的单位进行协商,但需要采取合法手段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不合理拆迁老百姓如何维权 房屋拆迁应该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惩罚。如果拆迁手段不合理或者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首先和拆迁方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要求举行听证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争取道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强拆举报方式 一无形的—拆迁程序中的行政审批。对于此类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有形的—拆迁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暴力威胁手段 暴力威胁—言语、行为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对被拆迁人进行人身攻击、采取扔砖头、半夜砸门、破坏被拆迁人财产、打恐吓电话、散布恐吓传言等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此种行为的人员是一些社会的闲散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留好证据。在未及时得到警察帮助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力救济,但前提是必须是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而且,需要重申的是权益应当是合法的。 (二)断水、断电、停气、停暖 1、非水、电、暖、气等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坏的)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水电暖气单位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另外可依法向拆迁主管部门要求予以查处。 2、与水、电、暖、气等单位有关,首先要固定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证据,可以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然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1)向拆迁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究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责任,对于出现第一种情况,即非相关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同样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通水通电通气通暖,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拆迁纠纷行政 对于拆迁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拆迁纠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会作出行政裁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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