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经初审认为双方基本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婚姻登记申请表,并在誓言人即婚姻登记人面前签字; 3、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有效证件、登记申明书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 4、登记发证,经审查核对双方身份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应当填写《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并分别向婚姻登记双方发放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包括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具体流程基本相同,一般分为以上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