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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总公司需要办理分公司的手续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由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材料;2、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代理人的证明;3、由总公司签订的公司章程;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该总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场所的使用证明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办理分公司需要的手续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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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