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不少人认为在离婚时,自己分的财产较少的话可以不用还,或者夫妻双方协商由一方清偿债务后自己也不用还,更有甚者会以为离婚了婚前的共同债务就不用承担,事实会这样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而言,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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