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四、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五、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有哪些种类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种类如下: 1.金钱债权。抵押担保的债权多为金钱债权,并以金融借贷中的金钱债权为典型,但并不以此为限。 2.可转化为金钱债权的债权。非金钱债权,例如具有财产上价值的物品为给付标的的实物债权,以及以提供劳务等不具有财产价值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在其不能实现时,也常常发生财产上的损害,从而由非金钱债权转化为金钱债权,为了确保该种债权的实现,自然可设定担保物权。 3.将来债权。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通常在其设定时,被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 抵押担保有哪些种类? 抵押担保的种类: 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 房产抵押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一)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定着物等; (二)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 (三)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四)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五)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六)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抵押担保债权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抵押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一、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四、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钱; 五、迟延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常见反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1、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以及其他具有反担保功能的措施,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措施。如果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刘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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