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的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还住在一起财产的分配:一般是个人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如果有共同购买的,就按照平均平等原则分割。离婚后即是婚姻关系解除,即使再住在一起,也是属于同居关系。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一、民法典没产权的房子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分割后,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离婚车子在女方名下如何分配 离婚后车子在女方名下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婚前购买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或双方购买的车子,如果没有特别进行协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双方协商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申请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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