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放假调休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的休息日冲突,为使劳动人民获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所以国家统一对假期进行调整,使劳动者获得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后,在调整以后的周末补班,对劳动人民是有利的。调休是指不是按正常的工作日休息日来安排工作和休息,而是把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时间进行个性化的调整。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经部门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享受。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在调休申请单后附有总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在人事总务部办理调休手续时,须出示本部门部门长批准的调休申请单,否则不予调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