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的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 |
释义 |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是指以单价为基准,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不影响结算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当事人可以参考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一般指的是以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的结算方式。合同的结算方式由当事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拓展延伸 总价合同的结算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总价合同的结算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当明确结算的时间、方式和标准。其次,结算审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核对合同条款、支付凭证和相关文件,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注意核实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件和限制,避免超出合同范围的支付。此外,还需关注合同中的索赔和争议解决条款,确保在结算过程中的争议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最后,建议在结算审核过程中保留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审计或纠纷需要。总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总价合同的结算审核,能够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同的有效执行。 结语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是以单价作为定价参考,并将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不受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影响。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结算审核流程应明确时间、方式和标准,由专业人员核对合同条款、支付凭证和相关文件,注意支付条件和限制,并关注索赔和争议解决条款。建议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审计或纠纷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审核,确保双方权益平衡和合同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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