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通过法院公开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得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和普通过户没有多大区别,具体流程在房管局会有公示。 差别在于过户所需要的资料不同。 法院拍卖的房产办理过户不需要原户主提供土地证和 房产证 ,而是要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 身份证 件、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等。 法律客观: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 、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 继承 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