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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拍房过户需要原房主配合吗
释义
    法拍房过户不需要原房主出面配合。
    只需要法院出具的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过完户后拿着房本到物业做业主变更登记,同时要补交水电及物业欠费,若没有水电卡,有房本就可以现场补办,新办的卡就是新房本的名字。缴税过户解押材料:需房管局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单后办理。
    一、所需原件:
    1、执行裁定书;
    2、成交确认书;
    3、法院案款收据;
    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
    二、所需复印件:
    1、房屋确认书户型图复印件;
    2、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
    3、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子女页复印件;5、 结婚证三面复印件;
    6.、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7.、法院案款收据复印件;
    8.、网页成功交易页面打印;
    9.、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三、法拍房过户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契税。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2、营业税。不满五年的全额的5.5%,满五年的免征;
    3、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程序登记程序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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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