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
释义 |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证明》、《养老保险》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局社会保险将劳动者的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 2、当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劳动者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社会保险应根据当地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规定程序办理。 由此可见,当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与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交接,失业期间劳动者可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如果进入到新公司,新公司会购买,所以不用担心养老保险不好办理。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15天内完成。 一、社保转移的申请资料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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