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律师解读:“普通适用”是人民法院在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二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有助于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有助于从事生产劳动,有助于恢复性、回归性社交;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