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不受理,该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争议案件中,准备好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要求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需要收集充分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在时限内申请并提供证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可要求书面通知,然后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好好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劳动仲裁委会受理的; 2、万一不受理,你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 3、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你举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前提。所以,你需要收集、提供能够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据。 4、如果你在法律要求的时限内申请,并提供了充分证据,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话,你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以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被拒绝,应该如何应对? 当劳动仲裁被拒绝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首先,仔细阅读拒绝通知并了解拒绝的原因。如果有明显的错误或误解,您可以考虑提起复议或申请重新审理。其次,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他们可以评估您的案件,并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解决劳动争议的其他方式,如调解或和解。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将争议提交给法院处理。无论采取何种行动,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并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合理准备法律文书,劳动争议一般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如不受理,可要求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如无书面劳动合同,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劳动仲裁的基本前提。如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并提供充分证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向法院起诉公司。当劳动仲裁被拒绝时,可考虑复议、法律咨询、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请保留证据并遵循法律程序,以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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