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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
释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裂陪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则源纤资金的行为。
    2、主观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孙仿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3、造成的后果不同。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案发后归还能力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非法集资罪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集资罪区别为主观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人民法院的处罚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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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