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能涉嫌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劳动的成立条件是:主体为用人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行为、客体上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我国劳动法规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在构成上述要件的前提下成立本罪。 情节严重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的只承担民事责任。人身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根据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 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 女卖淫罪; 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 管制罪,拐卖人口罪; 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证罪; 6、侵犯涉及到有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聚众打砸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