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怎么办?能否在异地补办? |
释义 |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补办,只需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一般为60天,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天。身份证可以提前3个月办理新证。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是可以异地进行补办 1、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身份证可以就近办理挂失补办,不用等时间回老家补办。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3、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4、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5、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能会延长一点,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制发证周期可能会更短。 6、另外,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但又需要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可以在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但是,此身份证明只能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不能二次使用。 二、身份证可以提前3个月换新的。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结语 身份证是可以异地进行补办的,只要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申请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交验相关证件。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登记表后的六十天内拿到居民身份证,但在交通不便地区可能会有延长。此外,身份证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换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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