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想要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总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的决议、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一、公司开个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2、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4、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5、由总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7、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二、开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吗?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下列文件: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怎么成立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另外,若法律法规等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设立人还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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