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加名字后还是属于共同财产么 |
释义 | 婚前房产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对于该套房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可以将房子分割给出价高的一方。 一、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房产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让法院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当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价高者得到共有房产;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是否可以不分配房子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是可以的。 双方可以协商不分配房子的,有关房子的分配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按揭买的房,婚后加名字后要怎样才能离婚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加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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