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被告能委托代理人出庭吗 民事诉讼中被告方如果不出庭而委托代理人是否可行但问题是证据质证如果需要其认可怎么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可否成为代理人 经过:我的一处房产是我姐单位集资房,现在我要求其过户,她已经给我开具过户函,但她要求让我把房子卖给我妹,而我不同意,她会不会委托我妹做代理人而她不出庭那样的话,她出具的书证还怎么质证代理人如果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解答: 认可与否是质证的问题,如果对方对该证据有异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或通过其他方法进行,最高法院的证据规则已经有明确规定。根据你的叙述,可以委托你妹妹作为代理人,但从法律上讲,明智的做法是让你妹妹当作证人。你的叙述不清,比如有无买卖合同等都不明确。 相关法律知识: 代理人:也叫“经纪人”或“授权代表”。 系指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管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 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 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 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之类的代理人,属专属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