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不等于没事了,也许是因为 证据 不足才不 批准逮捕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 取保候审 ,继续补充侦查,有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报捕;也许检察院认为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不 逮捕 对社会也没有危险,这样以后看情况(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起诉。一般情况下,只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遵守法律,是不会再被拘留和逮捕的。具体应当 逮捕的条件 ,请查看《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