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家庭出身”系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分(即指在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供给本人经济来源的父母或其他人的社会地位或社会职业)。通俗的理解就是,父辈的“阶级成分”,即是你的“家庭出身”。填家庭出身可采取写实的办法。 二、“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可以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你是学生你可以填“学生”,如果你是工人你可以填“工人”或者是“教师”“职工”“退休工人”等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