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贷款还未还完可以过户给亲人吗 |
释义 | 一、房子贷款还未还完可以过户给亲人吗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购房者如果因为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购买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还没还清贷款的房产可以加名吗 不能。房子贷款没还清之前,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以为房产证还处于抵押状态,必须提前将还款还完,在银行办理房产证解压手续,才能对房产证办理加名字手续。 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首先,由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签订《房屋产权变更协议》; 其次,准备原产权证,以及原产权人和新增加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购买的房子还没有还清银行的贷款,意味着此时房子上还设有抵押权。而办理房子过户,意味着会转移房子的所有权。由于抵押权在先,而交易在后,按照我国《民法典》种的规定,往往需要经过债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的同意。从实践操作来看,大部分银行都是不同意这样做的。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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