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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
释义
    农村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加名字的。根据宅基地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对象的,证件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就代表了一个家庭。而土地证也是如此,农村按照每户几个人来分配的土地,所以家庭成员对于分配的土地其实是平均共享的。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和各种补贴,以及郊区的土地;
    2、享受集体收入分配权:土地分配等集体经济利益。比如现在村里有户口的地方,不管大小,每个人每年都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并按原用途进行补偿;
    4、大病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报销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二、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割吗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分割,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在农村分家后土地使用证能分吗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分割的,我们不能把原来的一个土地使用证去变成两个土地使用证。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分家之后自己可以重新向村委会申请新的宅基地,总之,不可能把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变成两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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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