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释义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情节严重包括持有军用枪支、火药发射的非军用枪支、大量子弹、手榴弹等,以及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枪支、弹药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宣告缓刑,但如果造成人员死亡或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未赔偿,则不适用缓刑。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非法持枪使用于缓刑期的情况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人员死亡,且情节严重的; (二)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未予赔偿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对于情节严重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然而,对于造成人员死亡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未予赔偿的情形,不适用缓刑。因此,在非法持枪使用于缓刑期的情况下,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枪支的配备和配置 第八条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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