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如果使用权人有继承人且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继承人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写农村宅基地继承吗 民法典中农村宅基地不能写入遗嘱。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二、农村宅基地可不可以继承 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人财产,所以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该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产,则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同时,也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那么宅基地应当收归集体。 三、农转非以前的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限定为农村集体成员,一般为无偿分配,属于福利建设用地。“农转非”后即为脱离集体经济组织,不再是集体成员,因而也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但是原宅基地上有房屋,依然会保留其房屋财产权,并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允许房屋权利人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等房屋自然灭失后则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期间房屋权利人不得申请修建修补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