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一家三口的名字父母去世后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住房登记人是三位,就是三人共有,各占三分之一,父母过世,需要办理继承三分之二产权份额手续,在无遗嘱前提,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你再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重办你一人名义房产证,此时,住房确权,属于你一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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