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1、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规定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或者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织标识的; 6、其他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