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可以用分公司的业绩吗 |
释义 | 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的不能采用分公司业绩。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是有严格区分的,即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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