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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许可听证回避是什么情况?
释义
    1、行政单位应当指定该审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本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2、回避系指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依法暂停其职务的行使的制度。
    什么情况下必须举行行政听证?
    一、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二、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
    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
    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进行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本部门负责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的,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
    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包括听证吗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进行申辩,行政机关应听取其意见;对于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或者公共利益的事项,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因此可知,我国法律对在何种情形下举行听证有明确的规定。听证不是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只有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时,行政机关才应该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听证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是: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税务行政复议听证规则是什么呢?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1、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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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