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籍贯怎么填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籍贯的定义和相关规定。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若祖父去世,则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若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则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若祖父又迁移户口,则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另外,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 法律分析 籍贯是指一个人出生或长期居住的地方,包括祖父、父亲等父系祖先的居住地以及他们的出生地。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也就是说,籍贯指的是祖居地,而不是本人的原居地,户口迁移,与祖籍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会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结语 本文介绍了籍贯的定义及其与户口迁移的关系。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若祖父去世则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若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则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而公民登记籍贯后,若祖父又迁移户口,则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而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因此,籍贯与户口迁移没有关系,不会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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