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异地就医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指异地长期学习或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经我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