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湛江机场迁建项目出资方式由省机场集团资金、省财政资金、湛江原机场土地开发资金共同构成,茂名市政府无出资任务。撤资还是根据经营计划、利润等方面综合考虑做出的决定。 法律依据: 《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由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或机场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未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境外设计咨询机构不得独立承担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但可与符合资质条件的境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五条 新建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改建或扩建运输机场应当在总体规划批准后方可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八条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或机场管理机构)在组织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时,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书面意见,并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驻场单位充分协商,征求意见。 各驻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反映本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并提供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