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条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
释义 | 收条是一种凭证,用于记录一些钱物往来和收支情况。当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的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 法律分析 当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的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二)收条的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结语 收条是一种重要的凭证,可以帮助证明一些费用的收付情况。在个人和单位之间的往来中,通常需要开具收条来记录资金的流向和收付情况。对于个人向单位或团体上缴的费用或财物,对方需要开具收条来证明收到相应的款项。而对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也需要开具收条来记录资金的流向和收付情况。不过,在正式场合下,通常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票据来记录资金的流向和收付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十四条\t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检验期限、合理期限、二年期限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限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二条\t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违约责任范围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五百九十二条、本解释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十七条\t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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