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可以用土地收回承包过的土地吗? |
释义 | 要看具体情况。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是: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征地补偿费怎么管理? 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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