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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非法不当得利
释义
    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成立条件包括: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一、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获得利益
    获得利益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权利增强或义务消灭而使财产范围扩大的积极增加,也包括当事人的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没有减少的消极增加。
    2、他方受到损失
    损失包括财产利益减少的直接损失,也包括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的间接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依据
    没有合法依据损失不当得利成立的重要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必须是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
    二、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条件
    一旦不当得利成立,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主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
    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当得利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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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