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其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且未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险人不得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前,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且未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险人不得拒绝理赔。 结论: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如实告知中有结节的情况,并未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其他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