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并对承保范围进行明确。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存在的疾病或健康问题,但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可以拒绝理赔。同时,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约定,如“预先存在的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可以对此进行理赔拒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知道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重要情况。 2.《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并对除外责任说明情况。 4.《保险法》第三十二条:除非另有约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以后,被保险人不能转移保险金的权利,保险人也不能免除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