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得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理赔义务。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告知或者未如实告知疾病史等为由拒绝承保、不予赔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有权依照约定取得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等情况。消费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保险合同解除、退保、变更或者保险金给付等事项,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如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