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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被拒一般多久通知
释义
    一般15天内通知。如果申请房贷不通过,银行会通知申请人的。通常来讲,申请房屋贷款如果被拒一般会在15天内进行通知,会以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由于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所差异,贷款具体审核情况及结构,申请人可以向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而房贷被拒的原由一般是贷款人没有满足相应的贷款条件。要是因为征信问题被拒,借贷人可以提供更多的银行流水、资产证明来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具体可以咨询一下银行的,看看有没有解决的方案。
    具体来说
    1、一般银行贷款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或者是银行资金紧张,这个时候贷款可能就需要排队,时间就会进一步延长。
    2、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得到审批,可能是您的材料或者资质不满足贷款条件,万一不能办理,银行也会通知您本人的。在审批之后,银行不会马上放款,还需要和您签订合同,具体情况请咨询银行客服。
    3、一般贷款需要提交的手续主要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需要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免担保贷款的客户,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白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贷款等。
    2、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自营贷款
    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一、被银行拒贷的原因
    1、产权不清晰的房子,银行会直接拒贷,比如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仅有销售合同,没有产权证明,房产登记部门是不认可的,一旦遇到政策性用地开发,银行有可能面临风险,因此这种房子银行是直接拒贷的。另外一些产权没有问题的二手房也可能会被银行拒贷,比如房龄较大的二手房,银行一般对二手房房龄会有要求。
    2、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是非常看重个人征信的,原则上来说,贷款人如果存在两年内连续三次累计六次的记录,银行可以拒贷。记录包括还信用卡、还房贷、还车贷等,都会出现你的人征信记录上。
    3、贷款人年龄大了,收入也可能随之减少,还贷能力就会减弱。通常银行规定申请人年龄在18-65周岁,其中25-40周岁是银行欢迎的群体,其次是18-25周岁和40-50周岁的人群,50-65周岁之间的人群,住房贷款申请一般不被通过。因为贷款人年龄越大,身体出现健康问题的几率就越大,影响还贷,这样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就越高。
    二、因征信不过怎样退首付?
    如果在申请贷款之前,购房者已经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如果没有通过贷款审核,要全额退还首付,那么购房者只需要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前往开发商处退首付即可。
    如果在申请贷款之前,购房者没有和开发商约定退还首付款,且因为征信原因导致审核没有通过的,那么购买者需要先和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协商好以后才能退首付。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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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