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省市标准有差异,请查阅当地政策 |
释义 |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计算的,有上下限。具体缴费比例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详细介绍。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其它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一样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即你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个上、下限。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具体缴费比例为: 公积金缴纳标准:个人7%,单位7%。 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公司为你缴纳工资的20%,个人缴8%。 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公司缴6%,个人缴2%。 生育保险缴纳标准:生育保险费由缴费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之和,单位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7%———1%缴纳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缴纳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5%、2.0%。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缴纳标准: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结语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来计算的。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缴费比例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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