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土地性质的分类是什么 1、土地性质的分类如下: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丘、荒滩等。 当描述为出让或有土地终止日期的,表示该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地。如果描述为优售、划拨或空白,且没有土地终止日期的,则表示该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划拨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与之对应的是出让地,出让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已经向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地一般有出让终止年限,一般为50-70年,年限到期前发生交易,不交纳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续交土地出让金。除此之外二者没有差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房屋租赁纠纷有哪几种 1、租金支付纠纷; 2、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3、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4、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 5、转租纠纷; 6、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 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8、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