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每天按监规起床吃饭劳动,学习监规。每分钟都老老实实被控制,没有自由。犯人如果犯错就要受皮肉之苦。看守所犯人都是睡大通铺,一般都是20多人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监舍,汗臭气味难闻。坐板时要背几十条监规和行为规范,背不出来也要挨打受罚。说话之前要喊“报告”,管教喊你,你要喊“到”,不准跟其他犯人说话。出监舍就要抱头蹲下,戴上手铐。看守所每次大检查还要集体趴在墙上有时要脱光衣裤仔细搜身,如果搜到违禁物品就要倒霉了。 法律依据:《拘留所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拘留所就意味着被剥夺了正常人的权利,不可以随便打电话,但是可以正常通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拘留所警察提出拨打电话的请求,是否被准许由拘留所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