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部门岗位有办公室主任、行政文员、行政总监、行政经理、行政助理等;行政人员是指具有依法、章程负责或行使执行权、管理权和领导权的人员,行政人员是行政过程的第一要素,他们肩负着实现行政目标的任务和使命。 行政人员是加有修饰词“行政”的人员,属于前偏后正的词组,是指具有依法、章程负责或行使执行权、管理权和领导权的人员。 “行政”是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通常指一定的社会组织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人员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概念也是行政人员的本意词语、平时最常使用的概念,一般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作为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运用行政权力、从事行政活动的人员。行政人员是行政过程的第一要素,他们肩负着实现行政目标的任务和使命。 广义的概念,除了上述的行政人员而外,还指非行政机关的各厂矿企业、公司等独立经营单位的、不直接参与生产、销售、采购等一线作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因此,也常被称为行政管理人员,简称“行管人员”,“行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