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借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还可以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如知情人的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或转账记录等,搜集好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