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可以判给男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如下: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方丧失生育能力,但是女方还有其他子女,而男方有愿意抚养权孩子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