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夫妻偷看老婆手机违法吗 |
释义 | 对于同居夫妻之间偷看对方手机的这个行为,不能算得上是违法行为。真正的违法行为是在后续产生的严重后果的,这时候是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个人的隐私是个人在生活中不愿给他人公开或者了解的秘密,而且这个秘密并不会影响社会及其他人的利益,判断是否构成违法行为的核心在于,本人是否愿意公开,不让别人知晓此秘密是否会影响到他人及社会的利益。 侵犯隐私权的处罚如下: 1、如果侵犯隐私的,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隐私权侵权的构成条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3、有损害结果发生,造成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等。 总而言之,同居夫妻偷看老婆手机不一定违法。老婆有权制止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果达到了侵犯隐私权的条件的,那么就属于侵犯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 一、有人偷拍我隐私怎么办 1、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综上,报案后警方会立案侦查,找到犯人之后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偷拍行为是指未经他人允许,以秘密的拍摄手法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偷拍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具体可能涉及隐私权和肖像权两个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隐私权和肖像权都受到法律保护。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也就是说与公众利益无关,仅仅涉及公民个人秘密,而其不愿意公开的与其个人相关的资料等等都属于隐私范畴。偷拍行为明显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 二、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 1、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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