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可采取的措施 |
释义 | 物业费不交,物业可采取催告、诉讼或仲裁等措施,但无权停止供电等。业主可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包括未交房、租赁合同约定由租户缴纳、物业未履行合同责任、物业无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应接受业主监督并配合相关工作。 法律分析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采取的措施具体如下: 1、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费。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催告业主支付、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然而,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费。此外,根据法律法规,业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如房屋质量问题未解决、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住户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服务责任等。业主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也可以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回应业主的询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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